[學士班] 108-2北北基高年級學生申請校內宿舍短期住宿公告
各位同學大家好!108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高年級宿舍短期住宿即將開放申請: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- 申請對象:
- 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之學士班高年級學生(學號B08以外)(可直接上網申請)。
- 本人及父母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以外未滿兩年之學士班高年級學生(請來電或來信住宿組開通申請權限)
- 申請時間:109年3月18日(週三)上午10時起至3月23日(週一)中午12時止(逾期恕不受理)
- 住宿地點:校總區男三舍、男五舍、男六舍、男七舍、男八舍、女一舍、女二舍、女三舍、女五舍、女八舍、女九舍及城中校區男二舍、男四舍、女四舍、女六舍。申請時可選擇總區宿舍或城中宿舍之志願。
- 有下列情形者,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證件電子檔至申請系統:
- 身心障礙學生: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- 低收入戶:須附縣、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免收住宿費用,但須付押金
- 中低收入戶:須附縣、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可減免住宿費用十分之三,並須付押金
- 原住民:須附戶籍謄本
- 設籍北北基偏遠地區學生(含基隆市、新北市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等十區),及本人和父母設籍北北基以外未滿兩年學生:須附戶籍謄本
- 申請結果公告:109年3月24日(週二)下午2時公告於學生住宿服務組網頁,亦可至申請網站查詢個人申請結果。未中籤者將編入候補序號,依序遞補至109年4月30日止。
- 住宿期限:自通知入住日起至109年7月4日止。請於通知入住起一週內完成繳費並至宿舍輔導員處辦理入住手續。住宿費及宿舍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將由通知入住日當週開始計算,另須收取宿舍押金,於退宿時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24條程序辦理退費。
- 申請相關問題,請於申請時間截止前與承辦人馮小姐聯繫:連絡電話(02)3366-2264、E-mail:anhua@ntu.edu.tw。
學生住宿服務組 謹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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